20點,謝謝(不要姿勢+好嗎)

這不是提問,因為已經解決,在此提供全劇情(?),粗體字是大重點......
因為我以前從來沒有遇過這種事情...不過還好那陣子睡眠穩定,發生這樣的事情後還能心平靜氣的處理,不過後續主要還是是主我朋友負了責任、很有耐心的把錢追回,這是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囧

  • 事因:

朋友人在日本,買了東西後在噗浪上連線銷售,AKI看了喜歡,迅速取得朋友帳號,然後我就在電腦前,把卡插進讀卡機裡,就匯款了。結果回報匯款資料給朋友,後來朋友查帳發現沒有收到錢...回頭一看才發現,他給錯銀行的帳號了...!!不過還好朋友做了一件後續方便補救的舉動:沒有把先前錯誤帳號的留言刪掉,而是在後續補上他正確的帳號。

這個留言記錄讓我後續方便很多!!!

  • 處理方式:

我的轉出帳號是郵局的,我朋友的是華南銀行(以下簡稱華銀)的,錯誤帳號也是華銀的。

於是我就先去郵局(我是去我的立戶局,剛好那邊有認識的叔叔),先去把事情讓他們了解。因為過了一天刷簿子後發現錢沒有回沖,代表那個帳戶是有效帳戶
雖然一開始也說了很多,說只是三千多塊,要得回來是好運,要不回來也得認了,銀行是沒有辦法受理這樣的案件就直接幫客戶做回沖的,因為不清楚到底是怎麼樣子的交易,搞不好是自己談不攏反悔了想把錢收回來也說不定(等各種可能性)。又說我是自己在家裡操作的,沒有交易證明不知道錢轉去哪裡了,無法知道收到錢的人是誰。(交易證明就是每次轉帳完都會跳出一頁畫面問你要不要寄送EMAIL,或是列印的那個表格)

但,我翻開存摺,上面詳細列明了我什麼時候、轉了多少錢去給哪個帳戶,而且我知道那個是華南銀行的帳戶!!這樣應該足以證明我錢匯去給誰了,存摺上就有很好的完整資訊。
再,我打開噗浪,找到了我朋友的那個噗文,因為留言會有回應的時間表示,朋友也完整保留所有留言沒有做刪除,做了最初步的證明----我是真的匯錯戶頭,是我朋友給錯帳號了

後來郵局叔叔覺得我很堅持要追錢,才告訴我SOP:
首先,要去收受方(華南銀行)去調出資料,找到該帳戶的持有人,由銀行方面去電收款人「道德勸說」把錢退回。因為現在個資法的規範很嚴格的,銀行也絕對不會洩漏客戶資料給外人,這點我倒是很清楚。然後郵局叔叔、阿姨很語重心長的勸我說是我自己轉出去的就是送別人了 囧,拿不回來就算了。

接著我就去華銀一趟了。還好華銀離我著的地方不算很遠,其實這個部分也是可以打電話就好,但我實在不是很放心,稍微有空檔,就直接去銀行諮詢了。
一樣,到華銀處理時對方很強調他沒辦法回沖錢也絕對不會給我任何客戶的資料,理由同郵局那邊的說法。但是說如果對方真的不還錢可以去警局以侵占罪做處理,由警方的力量去催討回來。然後給了我一套更加嚴謹的SOP要我這樣做:請郵局發公文給華南銀行,華南銀行才會把那個收錯錢的客戶資料找出來,銀行才會進行道德勸說請對方還錢,但不保証能讓他還錢。不過我跟他說「我剛剛才從郵局那邊過來,他們說他們沒輒,說收款方是華銀帳戶他們什麼資料都弄不出來,我才過來請你們幫忙的,我的存摺上有收款的那個帳戶,應該是你們高雄那邊不知道哪個分行的(因為我朋友是搞錯末幾馬,前面的分行帳號是對的)」也給他看了真的是朋友給錯帳號的證明...

華銀先生只好先幫我查了是哪個分行,去電該分行請那個高雄的分行查那個帳號是不是有我的三千多元入帳,才讓我留下我的資料願意請高雄那邊的分行幫我聯絡追款。

後來過幾天朋友也從日本回來了,後續就讓他接力繼續跟銀行聯繫追錢的事情。
中途華銀先生有電話通知我說那個先生認定我們是詐騙集團(最近有這種故意匯錯錢的詐騙手法!!後續又是用買點數的方式詐財,這是另外一種行騙),華銀只能請他本人到分行去處理不要自行匯款。
後來因為朋友鍥而不捨的追款,終於把款項追回了...!!花了差不多一個月的時間...(東西...我早已收到XD朋友很負責任!!回國後就先把我買的東西寄給我了)

 

說了那麼多,網路真的是太方便了,但用網路的終究是人,偶而會出差錯,提醒大家:

  • 給帳號之前多檢查幾次再送出
  • 匯款的時候絕對要小心不要按錯
  • 如果存摺上不會刷出帳戶資料會打*字的,還是建議備份一下匯款證明
  • 匯款後一定要跟對方確認有沒有收到錢
  • 如果發現匯錯帳號,請不要刪除任何相關的留言、資料,才能證明是真的匯錯了...在求情(?)的時候能有一些加分效果
  • 但如果你接到自稱銀行電話說有錢匯錯了,請絕對要找時間去銀行諮詢,不要輕易操作匯款或是買點數,如果去銀行問,真的有人匯錯,就匯回去吧>__<

 

唉人參阿...(遠目),記錄一下曾經發生的事情,但希望別有下一次了XD發生這種事情齁,金額太小人家根本不鳥你~(三千多~跟我說賺幾天就有了 囧)一方面也覺得真的很現實,大概覺得幫客戶追這個款沒有實質績效吃力不討好吧 囧囧。
感謝華銀協助,感謝朋友的負責,感謝那位收到錢的先生願意還我們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kiracom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